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深圳市锦*实业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 项目编号: 20240516001
项目分类: 债权交易 所在区域: 广东省
挂牌底价(万元): 面议 截止日期: 2024-12-31
项目情况: 意向挂牌

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处置

深圳市锦*实业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资产项目的资产转让信息公告

项目名称   深圳市锦*实业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
委 托 方   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   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告内容

  深圳市锦*实业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资产 

  (一)债权情况 

  截止2024年6月28日 ,债权本金总余额为28649.78万元,系统欠息为964.28万元(欠息额以最终相关生效判决为准),诉讼费用195.18万元,合计29809.24万元。分别为: 

  债务人一:深圳市锦*实业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7346.00万元,利息255.94万元,司法清收垫付费用50.51万元,合计7652.45万元。已诉讼判决,揭东农商银行胜诉。 

  债务人二:湖南美*置业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15450.00万元,利息532.04元,司法清收垫付费用105.17万元,合计16087.21万元。已诉讼立案,尚未开庭。 

  债务人三:揭阳市揭东锦*贸易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1583.78万元,利息46.31万元,司法清收垫付费用13.06万元,合计1643.15万元。已诉讼判决,揭东农商银行胜诉。 

  债务人四:深圳市泽*投资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4270.00万元,利息130.00万元,司法清收垫付费用26.43万元,合计4426.43万元。已诉讼判决,揭东农商银行胜诉。 

  (二)担保情况 

  1、抵押担保 

  债务人一深圳市锦*实业有限公司债权由湖南深*房屋租赁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锦*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位于长沙市雨花区朝晖路锦湘国际星城**苑商铺48间(面积2340.07平方米)作抵押担保;由谢*梅提供位于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镇四联村*盛花园S1商场商铺19间(面积765.64平方米)作抵押担保;由谢*、谢*亮提供位于盐田区北山道南侧**雅居商铺6间(面积306.38平方米)及龙岗区横岗镇四联村*盛花园S1商场商铺5间(面积200.43平方米)作抵押担保。 

  债务人二湖南美*置业有限公司债权由湖南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位于长沙市雨花区朝晖路锦湘国际星城**苑87套住宅(面积4637.27平方米)作抵押担保;由湖南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位于长沙市雨花区万**丽路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9456.31平方米)作抵押担保;由湖南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位于长沙市雨花区朝晖路锦湘国际星城**苑7栋、8栋103商铺1宗(面积1163.45平方米)作抵押担保;由湖南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位于长沙市雨花区朝晖路锦湘国际星城**苑7栋、8栋101商铺1宗(面积1331.66平方米)作抵押担保;由湖南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位于长沙市雨花区朝晖路锦湘国际星城**苑7栋、8栋102商铺1宗(面积1279.67平方米)作抵押担保。 

  债务人三揭阳市揭东锦*贸易有限公司债权由谢*亮提供位于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镇四联村*盛花园S1商场商铺20间(面积1035.9平方米)作抵押担保。 债务人四深圳市泽*投资有限公司债权由谢*亮、谢*提供位于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镇四联村*盛花园S1商场商铺48间(面积2342.48平方米)作抵押担保。 

  2、保证担保 

  债务人一深圳市锦*实业有限公司债权由谢*亮、谢*梅、谢*、谢*、谢*远、陈*冰、杨*潮、深圳市锦*贸易有限公司、湖南深*房屋租赁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务人二湖南美*置业有限公司债权由深圳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宝*控股有限公司、谢*亮、谢*梅、谢*、谢*、深圳市锦*实业有限公司、揭阳市揭东建*贸易有限公司、揭阳市揭东锦*贸易有限公司、博罗县观**糖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务人三揭阳市揭东锦*贸易有限公司债权由谢*亮、谢*梅、谢*、谢*、深圳市锦*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务人四深圳市泽*投资有限公司债权由谢*亮、谢*梅、谢*、谢*、深圳市锦*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项目优势 

  1、资产地理位置优越 

  (1)湖南长沙的抵押资产地处雨花区尚东板块,位于长沙市东部,临近高速口、高铁口、国际机场,锦绣苑小区毗邻高桥北站地铁口,金丽苑小区距离人民东路地铁口仅700m、距离长沙南站火车站约6.6km、距离长沙黄花国际机场约20km、距离最近的高速公路入口约7.7km。 

  (2)深圳龙岗区的抵押资产位于横岗镇四联村,周边有多个商业购物广场,日均客流量大,距离横岗站地铁口仅900m;另深圳盐田区的抵押资产位于盐田区北山道,周边居住人口众多,生活配套齐全,距离盐田墟站地铁口约80m。 

  2、抵押物租金收益稳定客观 

  该宗债权抵押物资产均地处繁华地段,周边有多个商业购物广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配套齐全,交通便利,人流量大,市场租房租店需求较大。抵押物资产大部分已出租,鉴于目前的市场行情,月出租营收较为稳定。 

  3、抵押物资产“改规”预期 

  (1)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地理位置十分优越,交通便利,周边商业氛围浓厚,配套齐全,该宗资产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具有“商”改“住”的改规预期; 

  (2)深圳盐田抵押资产处于重点更新单元预期研究范围内(即“旧城改造”)。 

  二、转让方式 

  转让方式为批量债权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不良资产批量债权转让交易、不良资产结构化交易模式等交易方式)。 

  三、交易对象要求 

  (一)企业组织和人员不得作为不良贷款债权转让的受让人:①不良贷款的债务人及其高管、财务人员;②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③参与债权转让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参与人员及其参与的中介机构;④参与处置该不良债权的本行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二)不良资产批量转让是定向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处置行为。资产管理公司,是指具有健全法人治理、内部管理控制机制,并有一定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经验,公司注册资本100亿元(含)以上,取得各级银行业监管部门核发的金融许可证的公司,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或授权的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 


  特别提示: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公告申请人和广东省粤楹中小企业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主体适格、交易权限完整、交易标的无瑕疵、交易方做出的声明及承诺以及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等一切责任。公告申请人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以补充说明公告为准。

联系方式

  张先生,电话:0757-83939596



转让方简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金溪大道363号

法定代表人

 杨超景

注册资本

 97607.64万元人民币

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52006614930330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刘先生

通讯地址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金溪大道363号

联系电话

 13828151281

邮  编

 515535


  我方保证对公告资产享有完整及合法的处分权,本次公告履行了内部或外部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手续。



重要提示

  (一)关于项目阅档 

  1、转让方应当接受意向受让方对标的资产进行调查。意向受让方可通过广东省粤楹中小企业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联系,向转让方了解、查阅与标的资产相关的合同、文件等资料,并自行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尽调。 

  2、建议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标的资产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存在或已存在的实物瑕疵、权利瑕疵及经营风险、偿债风险、信用风险、投资风险、诉讼风险等风险),以及具备承受转让方、广东省粤楹中小企业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存在不能真实全面反映标的资产状况的可能性的能力。广东省粤楹中小企业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因标的资产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 

  (二)关于项目受让 

  1、为保护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请仔细阅读与受让申请相关的合同文本、承诺及标的资产项目公告内容,了解交易规则。意向受让方申请受让及递交保证金的行为,将被视为:认可及接受公告等信息披露的全部内容;认可并知悉标的资产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受让方已经根据自身的基本情况、财产信用状况及履约能力、投资知识和专业经验支撑等后自行通过转让方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认知及完成内部决策程序后做出参与申请受让的决定。 

  2、凡欲参与受让的意向受让方,请基于买者自负的原则,认真阅读、理解和全面消化标的资产相关信息、交易须知及风险提示;自行对标的资产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独立的判断,自行确认受让履约能力,并自行承担因受让所带来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3、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行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以受让资产作为底层资产违规设计、开发、销售金融、类金融产品;不得利用广东省粤楹中小企业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名义、所提供文件或自身的受让行为进行虚假、诱导、误导等宣传,变相鼓动非法集资、欺骗投资人等;不得违反国家金融行业管理的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清晰了解广东省粤楹中小企业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提供交易备案和/或登记、通道等功能,不会利用广东省粤楹中小企业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名称、或自身的受让行为进行变相鼓动非法集资、欺骗投资人等;也不会以受让资产作为底层资产违规设计、开发、销售金融、类金融产品;不会违反国家金融行业管理的相关规定。 

  广东省粤楹中小企业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对标的资产所涉经营风险、偿债风险、信用风险、投资风险、诉讼风险等风险及/或投资价值、投资收益等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或承诺;不对买受人的投资本金和预期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等任何预期收益)、交易全程和后续受让方的投资管理及回收等所滋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关系等承担任何保证、保本承诺或任何其他法律、经济和行政责任。

  广东省粤楹中小企业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会授权、也不同意转让方或受让方利用交易所的名称、平台、标的资产交易行为以及过程所获取的文件进行违法违规宣传或运用。 

  在接受委托至交易完成过程中,广东省粤楹中小企业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所出具、提交的包括但不限于受托通知书、公告、交易鉴证意见、交易凭证等不作任何登记和/或备案、通道等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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