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信息中心 >> 新闻动态

最高法:土地征用补偿不合理的裁判 法院应启动再审
发布者:admin  时间:2016-11-29

来源:腾讯财经

原标题:政解|最高法:政府土地征用补偿不合理的错误裁判 法院应启动再审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1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按照《意见》,对于政府在土地、房屋等财产征收、征用过程中,没有按照补偿范围、形式和标准给予被征收征用者公平合理补偿的错误裁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启动再审。

对于改革开放以来作出的涉及重大财产处置的产权纠纷以及民营企业和投资人违法犯罪的生效裁判,当事人、案外人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要及时审查,认真甄别;确有错误的,坚决依法纠正。

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这是首次以中央名义出台的产权保护顶层设计。其中提到,要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

最高法今天发布的《意见》中规定,依法妥善处理与政府行为有关的产权申诉案件。甄别和再审产权案件时,对于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因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而违约毁约侵犯投资主体合法权益的,或者因法定事由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对投资主体受到的财产损失没有依法补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再审和改判。

对于政府在土地、房屋等财产征收、征用过程中,没有按照补偿范围、形式和标准给予被征收征用者公平合理补偿的错误裁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启动再审。在再审审查和审理中,要注意运用行政和解协调机制、民事调解方式,妥善解决财产纷争。

为协调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加强对涉产权错案冤案甄别纠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加强统筹协调,提出工作方案,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敏感案件应急预案,加强对下工作指导,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工作小组办公室统一归口设置在审判监督庭。

对于法院在妥善处理历史形成产权案件方面的具体工作部署,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滕伟表示,截至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工作小组,工作办公室设在审判监督工作部门,成员单位有审判、执行、协调管理、司法改革、综合调研、新闻宣传等多部门参加,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此外,最高法目前正在抓紧审查有关申诉案件,同时做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甄别和纠正申诉案件的指导工作。有关案件办理情况将依法适时向社会公布。此外,最高法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指导地方各级法院开展工作。

来源:新京报

链接:https://finance.qq.com/a/20161129/033428.htm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